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藕丝难杀

藕丝难杀

作者:单于靖易

类别:校园

状态:连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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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5-01-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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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妇人非三年之丧,不逾封而吊。如三年之丧,则君夫人归。夫人其归也以诸侯之吊礼,其待之也若待诸侯然。夫人至,入自闱门,升自侧阶,君在阼。其它如奔丧礼然。嫂不抚叔,叔不抚嫂。

  卒哭而讳。王父母兄弟,世父叔父,姑姊妹。子与父同讳。母之讳,宫中讳。妻之讳,不举诸其侧;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。以丧冠者,虽三年之丧,可也。既冠于次,入哭踊,三者三,乃出。大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。父,小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,可以取妇。己虽小功,既卒哭,可以冠,取妻;下殇之小功,则不可。凡弁绖,其衰侈袂。

  奔父之丧,括发于堂上,袒降踊,袭绖于东方。奔母之丧,不括发,袒于堂上,降踊,袭免于东方。绖即位成踊,出门哭止。三日而五哭三袒。适妇不为舅后者,则姑为之小功。



简介:

  王仲祖、劉真長造殷中軍談,談竟,俱載去。劉謂王曰:“淵源真可。”王曰:“卿故墮其雲霧中。”

  是月也,养衰老,授几杖,行糜粥饮食。乃命司服,具饬衣裳,文绣有恒,制有小大,度有长短。衣服有量,必循其故,冠带有常。乃命有司,申严百刑,斩杀必当,毋或枉桡。枉桡不当,反受其殃。

  王戎為侍中,南郡太守劉肇遺筒中箋布五端,戎雖不受,厚報其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