阮仲容先幸姑家鮮卑婢。及居母喪,姑當遠移,初雲當留婢,既發,定將去。仲容借客驢箸重服自追之,累騎而返。曰:“人種不可失!”即遙集之母也。
宋襄公葬其夫人,酰醢百瓮。曾子曰:“既曰明器矣,而又实之。”孟献子之丧,司徒旅归四布。夫子曰:“可也。”读赗,曾子曰:“非古也,是再告也。”成子高寝疾,庆遗入,请曰:“子之病革矣,如至乎大病,则如之何?”子高曰:“吾闻之也:生有益于人,死不害于人。吾纵生无益于人,吾可以死害于人乎哉?我死,则择不食之地而葬我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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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宣武與郗超議芟夷朝臣,條牒既定,其夜同宿。明晨起,呼謝安、王坦之入,擲疏示之。郗猶在帳內,謝都無言,王直擲還,雲:多!宣武取筆欲除,郗不覺竊從帳中與宣武言。謝含笑曰:“郗生可謂入幕賓也。”
三年之丧,言而不语,对而不问:庐,垩室之中,不与人坐焉;在垩室之中,非时见乎母也,不入门。疏衰皆居垩室不庐。庐,严者也。妻视叔父母,姑姊妹视兄弟,长、中、下殇视成人。亲丧外除,兄弟之丧内除。视君之母与妻,比之兄弟。发诸颜色者,亦不饮食也。免丧之外,行于道路,见似目瞿,闻名心瞿。吊死而问疾,颜色戚容必有以异于人也。如此而后可以服三年之丧。其余则直道而行之,是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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