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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八章 杀人者,人恒杀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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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所谓:留得五湖明月在,不愁无处下金钩。

君子藏器于身,待时而动。

古人所说的这些话,说的是分毫没错。

该低头时还是需要低头的,该跑路时就是干脆利落的跑路。

犹豫!

或许紧要关头一时犹豫的结果就是葬送你的小命而已。

“生与死、雨之道都是大有长进,先天雨之大道更是迈入大圆满的境地。只是令我差异的是轮转之道竟然也是一种大道,万物轮转之道。阴阳轮转、水火轮转、生死轮转、甚至万物轮转。不得不说这门大道真是万金油一般的存在,很好用,很强大。”

“先天雨之大到虽然大圆满,但是四季之雨还不到出世的时候。天有四时,只是这时四时未立,四季不分的,四季之雨显然还未到时候。还不时时候,时机未到啊!”

这时的玄冥也就是身在十二都天神煞大阵中才能感到一阵安全感,毫无形象可言的平躺着,感受着体内越发浑厚凝实的三宝之精,只见他美滋滋的随手拿出混沌碧玉葫芦很是肆意的往口里大灌着。

“没想这次想要我命的不是神魔凶兽蛮兽的,竟然是一尊先天神魔,五品,一尊位列五品的先天神魔,一尊秉承先天雨之大道本源而生的神魔。我好想不认识这家伙啊!怎么这么多人想要我玄冥这条命!凶兽要杀我,蛮兽要杀我,这些都理解,毕竟我灭杀的数以亿记的凶兽蛮兽,想杀我也在情理之中。

毕竟杀人者人恒杀之,我能杀这些凶兽蛮兽,凶兽蛮兽自然可以报复回来。同理,这近万年的数万万万里追杀我也不曾忘记。那两尊大罗境的强者的‘谆谆教诲’我也铭记于心,誓不敢忘。”

可是这先天雨之神魔我真不认识,这家伙不会是想杀人越货。搂草打兔子,杀了我好夺宝,顺带拿了我的躯壳。毕竟先天神魔的躯壳绝对是先天神物,甚至无上神物。看来我这尊先天不灭祖巫肉身还是太过显眼了,仿佛黑夜里的皓月一般。毕竟血气太过于浓厚了,也不是想掩饰就能掩饰的。

毕竟敛息之术也不是万能的,总有疏忽的时候。或许就是我当时耗损过大,敛息之术未能起全功吧!如此才惹来这些豺狼的恶意。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这些洪荒土著,毕竟是蛮荒,是洪荒,没有法律,没有秩序,物竞天择适者生存。

为了生存下去,没有什么对错。毕竟林子大了,啥鸟没有。更何况是这数万万万亿倍于地星的无垠洪荒世界,生灵实在是太多了。”

“对错,没有对错,只有功德业力。力量,绝对的力量,没有力量就是最大的原罪。”

“小儿持金过闹市,不动心思不是人。匹夫无罪,怀璧其罪。这些都是最明显的例子,或许,有些人,不,是生灵,不仅心是黑的,灵魂也是黑的。就好比我,祖巫玄冥氏。我可以懒散如猪的活着,也可以寂寞如雪的活着。但这个前提是活着,活着!

为了永恒自在的活下去,天荒地老我不老,日月朽而我不朽。神若阻我我弑神,魔若阻我我灭魔,佛若阻我我灭佛,苍生阻我,我亦屠戮苍生。天道!便是天道又如何,屠了再换新天。我不招惹是非,我只想更好的活着,活下去。”

这一刻,玄冥周身杀气盈天,凝如实质一般的先天杀气在这片神煞阵界中尽情的肆掠着,仿佛超级龙卷风一般所过之处一片虚无。

这时白驹很是应景的踏着四蹄优雅从容的从时空长河中缓缓走出。随手一甩,落在玄冥脚下的正是那先天雨之神魔。

狼狈,很是狼狈。

趴在玄冥脚下,浑身清色长袍上尽是脚印,白驹的脚印。甚至那白嫩细腻的的脸蛋,修长白嫩的小手,白驹也是丝毫没有放过。显然四蹄践踏下,或者说是摧残时,这位大白马虽然尽兴,但大脑依旧保持清醒的状态,踩踏的很是均匀,对称,协调。

最重要的,封闭了一切的先天雨之神魔,这会就和普通生灵一般无二。脸上那极为对称的青紫色马蹄印,以及那对乌青发紫的熊猫眼,很是般配,协调。

“其实,玄冥本尊虽然是为冰雕艺术人,但我白驹也不差,什么艺术不艺术的,我白驹做的,说的,唱的都是艺术。这,不是艺术,又是什么。瞧瞧,多么对称,多么协调的。”

白驹那硕大的马脸上流露出一抹极其诡异的笑容,许久,还是这般。

落在白驹手中能落得好,虽然这先天雨之神魔在第六境中也算得上数一数二的强者了,但也就这样子了,谁让比他强大的先天神魔一个个都证道大罗了。

即便是手持重宝,有着先天五色五方五行旗中的玄元控水旗又如何。

真当白驹那无上时空之道是闹着玩的,空有重宝,没有相匹配的力量。仅仅是一个简简单单的时间静止,就趴下了。

倒地就倒地吧!

为何要趴着!

其实平躺着比趴着舒服点。

至于那先天至宝之下最尊贵,最强大的五件半步先天至宝之一的北方玄元控水旗,这会跑哪去了。

啧啧,抬起头,往前方看。

白驹这会很是优雅(骚包)的迈着四蹄行走在这浩瀚无际的都天神煞阵界天地中,洁白如冰雪,似马非马的神魔之躯上方,一杆丈二高下的黑色旌旗猎猎作响,一阵若有若有的浪潮声传荡在这片天地间。

好家伙,夺宝杀人,白驹这家伙做的很是顺手,很明显,这业务做的相当熟练。

这是多少次类似的经历,才培养出如此熟练的‘身手’。

想当初,刚出世的白驹,还是一尊‘小马驹’的时候,那是多么纯洁,怎么这会成这德行了。

杀人夺宝这种事都能有熟练,顺手来说了。

这社会,不,这洪荒。

是如何将一个嗷嗷待哺,纯洁如纸的‘小马驹’培养,陶熏成一个黑心的刽子手的。

令人惊叹的是,直到这会,刽子手还是一副手持战利品,得意洋洋的德行。mmp,就差给他套个大红花,骑马游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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