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絮长安

絮长安

作者:鲜于永龙

类别:玄幻

状态:连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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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4-11-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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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溫公喪婦,從姑劉氏,家值亂離散,唯有壹女,甚有姿慧,姑以屬公覓婚。公密有自婚意,答雲:“佳婿難得,但如嶠比雲何?”姑雲:“喪敗之余,乞粗存活,便足慰吾余年,何敢希汝比?”卻後少日,公報姑雲:“已覓得婚處,門地粗可,婿身名宦,盡不減嶠。”因下玉鏡臺壹枚。姑大喜。既婚,交禮,女以手披紗扇,撫掌大笑曰:“我固疑是老奴,果如所蔔!”玉鏡臺,是公為劉越石長史,北征劉聰所得。

  谋于长者,必操几杖以从之。长者问,不辞让而对,非礼也。

  晉明帝數歲,坐元帝膝上。有人從長安來,元帝問洛下消息,潸然流涕。明帝問何以致泣?具以東渡意告之。因問明帝:“汝意謂長安何如日遠?”答曰:“日遠。不聞人從日邊來,居然可知。”元帝異之。明日集群臣宴會,告以此意,更重問之。乃答曰:“日近。”元帝失色,曰:“爾何故異昨日之言邪?”答曰:“舉目見日,不見長安。”



简介:

  从母之夫,舅之妻,二夫人相为服,君子未之言也。或曰同爨缌。

  天子视不上于袷,不下于带;国君,绥视;大夫,衡视;士视五步。凡视:上于面则敖,下于带则忧,倾则奸。

  三年之丧,以其丧拜;非三年之丧,以吉拜。三年之丧,如或遗之酒肉,则受之必三辞。主人衰绖而受之。如君命,则不敢辞,受而荐之。丧者不遗人,人遗之,虽酒肉,受也。从父昆弟以下,既卒哭,遗人可也。县子曰:“三年之丧,如斩。期之丧,如剡。”三年之丧,虽功衰不吊,自诸侯达诸士。如有服而将往哭之,则服其服而往。期之丧,十一月而练,十三月而祥,十五月禫。练则吊。既葬,大功吊,哭而退,不听事焉。期之丧,未丧,吊于乡人。哭而退,不听事焉。功衰吊,待事不执事。小功缌,执事不与于礼。相趋也,出宫而退。相揖也,哀次而退。相问也,既封而退。相见也。反哭而退。朋友,虞附而退。吊,非从主人也。四十者执綍:乡人五十者从反哭,四十者待盈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