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焕出生在A国贫民窟。
他睁眼那天起人生便注定是一个悲剧,母亲是卑贱舞女,父亲不详,从小因为长得漂亮而被身边男女觊觎,母亲到底是心疼儿子,特意给他的脸弄得脏兮兮,不剪头发穿破烂衣服。
那副好皮囊被遮住,性子也变得暴怒。
10岁那年他母亲因为一个昂贵的鳄鱼包被飞车党抢,结果在追贼的过程中被撞,横死街头,惨状无人怜。
而鳄鱼包沾了血被挂在二手包店里贩卖,是沈焕给地下黑拳当靶子赚了钱买下那款二手包。却无意中听到店家说那包是顶级A货,也就当时那个傻娘们当真宝贝,还因此丧命。
“也不看看她什么身份,垃圾堆里泡出来的烂货就该死在垃圾堆里。”
母亲的尸体被带走的时候,沈焕还在给黑街的老大当跑腿,他连收尸车都追不上,等追上后尸体已经被丢进火化炉,跟一堆流浪汉的尸体一起火化,他连母亲的骨灰都没法认出带走。
沈焕就是垃圾堆里长大的孩子。
所以他再次走进二手包店,替店主拉下卷门帘,店主转身的一瞬间已经命丧黄泉。
他不是好人,从出生就注定了。
黑街的老大收养了他,将他培养成为一个只懂得利益交换的坏种。
14岁他在A国见到世纪婚礼的男主角真人,沈正卿,一点都没有变。
多年前,当他的父亲从A国消失,他的母亲正带着他逃亡见证人性的黑暗。
沈正卿娶了一个男人,大张旗鼓满世界宣传爱意,这在B国实属罕见,宣传抵达A国,沈焕的母亲两眼能红到滴出血。
“孩子,他就是你父亲。”
那是沈焕第一次从城市大屏里看见他的父亲,以及身边温柔风情的沈太太。
幼小的心灵早就埋藏嫉妒的种子。
他嫉妒言雨,痛恨沈正卿。
15岁沈焕反杀黑街大佬,因为他是恶心的ltp,将主意打在沈焕身上时,就已经离死亡不远了。
他带着一身血和一份DNA证明,外加黑街大佬100万美金同沈正卿做交易。
“我是你的儿子,你带我回B市。”
沈焕早在见沈正卿第一眼时就看透他的劣根性,总统套房里弥漫着恶心的石楠花味,旖旎奢靡的氛围是沈正卿一手打造出来的,但他床上的男人根本不是他当年大肆宣爱的沈太太。
与恶魔做交易本身就是一件会下地狱的事,可沈焕不怕。
他想总有一天,沈正卿也会死在他手上。
那一天果然在18岁到来。
沈正卿倒在血泊中,身体在地毯上攀爬,求救声淹没在雷雨夜里。
闪电照亮昏暗的书房,忽明忽暗的光影下,沈正卿看到沈焕举起的刀,泛起银色的冷光,刀尖在往下滴血。
沈焕闻着血味,整个五官紧皱,“太难闻了,你知道吗沈正卿,你应该在A国就被我杀掉,忍你三年是对你的仁慈。”
三年里,他赢得沈正卿的喜爱,表面上装作不和,实际上一致对外给沈太太、对手营造假象,也让沈正卿从对手那拿到更多项目。
沈焕欲望变大了,他想要沈氏。
“所以你不能留。”
沈焕第一刀下去,“这一刀献给我母亲。”
再一刀,“这一刀献给我自己。”
最后一刀直通心脏,“这一刀……就送给你可怜的沈太太吧。”
倒霉鬼、可怜虫,言雨怕是这世上最愚蠢的男人,竟然听信男人的鬼话,信了沈正卿的山盟海誓,跳入火坑。
“沈!焕!”沈正卿死不瞑目,到最后一口气还妄想指责他的亲儿子。
沈焕亲自擦拭他的短刀,这把他从黑街大佬那抢走的玩具,从A国一路漂洋过海陪伴他到B市,他比任何人都珍惜。
“死在它之手,沈正卿你不亏。最后还要谢谢你,我的好父亲,给我找到了一副最合适的肾源,所以心上一刀替言雨送你上路,不亏呢。”
沈焕避开地毯上浸透的血迹,半开的窗户吹来一阵寒风,裹挟雨水打湿纱幔,也打湿了言雨的脸。
沈焕换走言雨的肾快一个月了,而将他送给沈正卿的死对头不过才一天。
葬礼结束。
整栋沈宅变成了一座暗夜古堡,无人喧闹,入夜连多余的佣人都见不到,沈焕开车回来故意撞到门廊上,压扁了言雨精心栽培的花草,撞翻了他布置的秋千吊椅。
轰鸣声停下后,管家才出来解决事故。
沈焕没见到言雨,换做以前言雨总能第一时间冲出来,不会责问他,而是询问他是否受伤。
虚伪,他这样想。
看沈太太能装到几时?
管家处理好一地狼藉,才看见沈焕的手受了伤,“少爷,您的手在滴血,我为你包扎吧。”
他还没碰到沈焕,便被一拳击倒在地,管家是沈宅老人,四十多的年纪摔在地上闪了腰,当时就没爬起来。
“现在、立刻,带着所有人滚出去!”
管家半爬着离开,这下安静了,沈宅更像阴森的古堡,不,孤坟。
沈焕躺在大厅里又闻到刺鼻的血腥味,指间蔓延的血沿着地毯的缝隙蜿蜒、浸透。
他想起了言雨。
每当他受伤回来,言雨总会对他嘘寒问暖,处理伤口吹吹伤处,搞什么,跟哄小孩一样,这个柔弱不能自理的娇夫,到底知不知道他10岁就开始打黑拳,13岁就敢动手刀人啊!